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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四章 金灵凤(2 / 2)

三品武夫,已经可以开始南北持剑行走六千里了。虽然算不上是天才,可也超过了普通人太多太多,称之为有天赋也不为过。


江湖,便是有多数武道不高的人组成的。


多是游侠儿,不持木剑却骑木马。


哪家有黄花娘,哪家有青衣妆,哪家有未嫁女,哪家有梧桐雨。


青衣染念,谁看哪家梅子雨。


白袍残云,谁念哪家杏子林。


最终的结果,自然是杨未央和波斯菊留下来了。


张棋虽然气愤,可是他也知道自己的不足。自己天赋不够,要不然怎么会这么早就被踢出门派。


杨未央肯定易容过,但却依旧眉清目秀,博得人的好感。


路过马嵬驿,虽然众人心里打鼓,一路上也遇见了无数的盗匪,他们虽然也对这镖眼热,可也知道规矩。


安然过了马嵬驿,便到了常山郡。


杨未央易容出现在城门楼,便看到了自己的画像被贴在了城墙上。


不过他隐藏的很好,看了几眼便迅速离开跟着大部队会合。


这趟镖要押送到徐州,还有两个县城要过,虽然马嵬驿是最危险的,可是剩下的路途依旧不轻松。


杨未央自然不可能去徐州,去了徐州距离西蜀已经越来越远了,所以在下一路,渠义县就要和他们分开。


理由到时候再说,整个大唐都在搜捕自己,自己一定要万事小心。


杨未央等人居住在常山郡一个不大的客栈,同福客栈,里面人很少,就一个老板娘,一个算账的,一个打杂的,一个厨子。


可就是这么四个人,就支撑起了一间客栈,还是让人比较诧异的。


老板娘显然和总镖头很熟悉,打了八折。


坐在旁边一桌的镖师小声讨论,还是被杨未央听到了,原来这个老板娘大有来头。


原本是北漠过来的金灵凤,当年在北漠也是大名鼎鼎的大恶之人,开的也是黑店,不过和原本威远镖局的那位关系却相当要好。


同时他们也讨论起了自己,杨未央不由得摸了摸鼻子。他们讨论也就讨论吧,还要拉上自己,就有些尴尬了。


“西蜀的世子真是位猛人,连陛下都敢劫持!”


有人嗤嗤笑道:“鬼知道是怎么回事,不过据说西蜀世子手无缚鸡之力,前几年干了不少荒唐事,他能够劫持陛下?”


洪晃将酒杯放下,冷冷的说道:“少说话!”


总镖头发话了,他们自然不敢多谈什么。但是金灵凤可不在乎,她开口道:“据说那杨未央容貌胜过苏可渔,老娘倒是想要见见是不是如此!”


金灵凤媚态横生,在场的男人都口干舌燥。(未完待续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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