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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(2 / 2)

她眼睛亮亮地看着陆景策,说:“你尝尝看好不好喝。我妈妈说鸡汤是个好东西,人不管是生病还是受伤,好了以后多喝一点肯定没坏处。”


陆景策看着沈雁笙,心中有些只有他自己能体会到的温热,低声问:“所以你专门给我带回来的?”


沈雁笙认真地点点头,低头拿起勺子盛了一勺,喂到陆景策嘴边,说:“你尝尝看嘛。要是喜欢的话,回头我就找我妈妈要个配方,以后我就自己在家里给你炖。”


陆景策看着沈雁笙的眼睛,喉咙微微有些发涩,握住沈雁笙的手腕,低头喝了一口。


再抬头看向沈雁笙的时候,眼中多少藏了几分期待,问道:“你现在不整天盼着离开我了?”


沈雁笙闻言不自觉地抿唇,有点不高兴地看着陆景策,说:“我什么时候整天盼着离开你了?”


陆景策看着她的眼里闪过一丝笑意,说:“从江城回来不久,在你工作室那里,你不是问我什么时候分手吗?”


沈雁笙心道,那还不是因为太伤心了。谁愿意做个替代品啊。


只不过她现在不去想那么多了。她最近偶尔会觉得,陆景策也许忘不了他的初恋,但他应该多多少少也是喜欢她的。


只要他有一点喜欢她,她就愿意安心地留在他身边。


吃完早饭,出门的时候刚刚六点。


五月份的时节,早晨六点天还没亮,路上几乎没有行人,连车辆也少。


不过到了学府路那一带的时候,路上行人就多了起来,全是背著书包在校门口买早餐的中学生。


沈雁笙和陆景策坐在后排,她透过窗户往外看,看到窗外一排排熟悉的街景,看到中学生们三三两两围在路边买早餐,看到学生们脸上单纯的笑容,忽然有些感慨,说:“时间过得好快呀,一转眼,我高中毕业都十一年了。”


陆景策朝窗外看去,正好看到北城一中的校门。他眼里看不出什么情绪,淡淡的,没几秒就收回了视线。


沈雁笙看到一对小情侣站在校门口外面的一棵树下,男生从书包里拿出一盒牛奶塞给女生,女生唇角弯弯的,和男生说了什么,就先开心地跑进了学校。


她不由得回想起高中的时光,回过头问陆景策,“陆景策,你读书的时候早恋过吗?”


陆景策侧眸看她一眼,表情淡淡的,说:“没有。”


沈雁笙狐疑地看了看陆景策,不太相信的样子,笑着道:“骗我的吧?”


“真没有。”


沈雁笙不信,坐到陆景策身边,挽住他手臂,笑着看他,说:“你跟我说说嘛,我不吃醋。”


陆景策笑了笑,说:“真的没有。没骗你。”


说着,伸手把沈雁笙搂进怀里,低头看她,问:“倒是你,高中的时候没少早恋吧?”


沈雁笙道:“哪有。我看起来很像早恋的人吗?”


陆景策眼里闪过笑意,说:“像。”


略微有些粗糙的拇指抚过沈雁笙右眼下方那颗小小的红痣,轻声问:“读书的时候,很多男生追你吧?”


沈雁笙诚实地点了点头,说:“不过他们追他们的,我又不理他们。”


陆景策勾唇笑了笑,忽然问:“傅时煜呢?”


沈雁笙不自觉地抿唇,看着陆景策,“干嘛问他?”


陆景策笑了笑,说:“随便问问,你不想说就算了。”


沈雁笙犹豫了一下,最后还是开了口,说:“我们家还没破产的时候,和傅家算是世交吧,我和傅时煜从小就认识,不过我那时候对他没什么感觉,和他也仅限于是不太熟的朋友。”


“是后来上了大学,他突然开始追我。追了我蛮久的。他那时候在国外读书,每天雷打不动地给我打电话发信息,很关心我,经常在网上给我下单一大堆零食送到我们宿舍来,过节的时候还会订花给我,让人送到我们宿舍楼下来,吓我一跳。”


陆景策看着她,微妙地挑了下眉,“所以你就被感动了?”


沈雁笙摇摇头,说:“那倒也没有。男孩子追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套路嘛,我那时候其实也没怎么心动。”


“是后来有一次,他给我打电话的时候,听到我有点咳嗽,当天晚上就从加州飞回来,第二天一身狼狈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,我当时真的有点感动了。”


“就因为这些事,我一直觉得傅时煜应该挺爱我的。所以当我家里出事,他突然从人间蒸发,还拉黑了我的联系方式的时候,我真的觉得很离谱。我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,不过后来我想通了,人的本性都是自私的,遇到危险的时候,一个人逃命是很正常的。”


陆景策淡淡道:“他不够爱你而已。”


沈雁笙点点头,“你说得对。”


她忽然想起一件往事,和陆景策说:“你知道吗,几年前我到加州进修,有一年圣诞前夕,和傅时煜一起到纽约去玩,当时在布鲁克林遇到了枪击事件。”


“我当时真的很害怕,我那时候脚还受伤了,又被推搡到人群里,吓得浑身发抖,可当我回头去找傅时煜的时候,却怎么也找不到。”


陆景策沉默地看着沈雁笙,他的目光在昏暗的光线里,有些晦暗不明。


沈雁笙继续回忆,“那时候耳边都是枪声,地铁站外面全都是人,大家都在抱头逃命,还有人被推倒在地上,被慌张逃命的人踩踏过去,我当时脚因为受了伤很疼,像没头苍蝇一样跟在人群里逃命,我很害怕,不停地喊傅时煜的名字,可他不知道去哪里了。”


“后来我好像被一个人救了,那个人把我扑倒在地上的时候,我听到了枪声。很大一声,但是那个人好像捂住了我的耳朵。”


陆景策在昏暗的光线中,喉咙微微有些发涩,看着沈雁笙,“后来呢?”


沈雁笙道:“后来警察就到了,抓走了那几个暴徒。我回过头去,想找那个救我的人,可他走得好快,我都没有看到救我的人长什么样子。”


说到这里,又继续道:“警察把暴徒抓起来以后,傅时煜就回来了。”


“我问他去了哪里,他说他被人群挤散了,找不到我。”


陆景策深深看着沈雁笙,没出声。


沈雁笙忽然有点自嘲地笑了笑,说:“我当时真的完全没有怀疑,直到前段时间,我偶然想起这件事,才发现一些细节。”


“当时他和我明明是站在一起的,枪击事件发生的时候,大家全都尖叫着逃命,我被人群推着往前踉跄了几步,不过短短几秒钟的时间,回头去找傅时煜的时候,他就已经不见了。”


陆景策没出声,只是抬手心疼地摸了摸沈雁笙的头。


沈雁笙有点自嘲地笑了笑,看着陆景策,问:“陆景策,我是不是很蠢?是不是连你都听出来,他当时是丢下我自己跑掉了。”


陆景策伸手将沈雁笙揽进怀里,在静谧的清晨,嗓音低而温柔,“你应该庆幸,没有嫁给他。”


沈雁笙轻轻地“嗯”一声。


她把脸埋进陆景策怀里,伸手轻轻地环住了他的腰。


陆景策搂着她,低头在她发顶温柔地吻了吻,轻声说:“睡会儿吧,一会儿就到南山了。”


作者有话说:


一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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